全国地震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交流会会场布置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全国地震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交流会会场布置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为研究交流地震遗址保护理论方法、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经验,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拟举办“全国地震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交流会”,现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会场布置第三方服务单位,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
2、项目名称:全国地震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交流会会场布置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
3、采购内容:因会议需要,拟采购一家服务机构提供“全国地震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交流会”会场布置、灯光音响、舞台搭建等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项目实施地点:绵阳科发铂骊酒店(绵阳市涪城区飞云大道488号)
5、预算金额以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1209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零玖佰元)
6、评定方式: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具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会展会务,会议承办,商务演出等会务承办相关经营范围或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 《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谈判文件请于2023年9月28日、10月7日、10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段60号市人大办公楼436-4办公室)获取。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获取谈判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响应文件。
六、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绵阳市人大办公楼4楼438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
地 址:绵阳市人大办公楼 (绵阳市子云街北段60号人大办公楼436-4办公室)
联 系 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15984666314
2023年9 月 27日